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杂志订阅 | 读者调查 | 商务论坛 | 新期预告 | 精彩活动 | 招聘信息

 
搜索:
范围: Web 本站

首页>>政经>>正文

第三次地铁浪潮


作者:王强   浏览次数:    更新日期:2006-4-5 13:34:05   字号设置:[ ]


中国的地铁项目在冻结三年后,终于重新批准立项。各大城市纷纷表达了它们的兴奋,但实际需求、资金、运营及补贴等普遍性难题,仍萦绕着建国后的这第三波地铁建设高潮

沈阳人民做了40年的地铁梦终于要实现了。
8月21日,沈阳市常务副市长赵长义向外界宣布:沈阳地铁建设规划正式获得国家批准,并将在10月底开工。
沈阳获得国家批准的地铁建设规划包括一、二号线和一条环线及两条直线,总长度为182.5公里,覆盖城市中心和外围主要发展区域。
根据赵长义介绍,沈阳市于2005-2012年先期建设地铁一、二号线一期工程,形成十字架轨道交通骨架。预计建设里程40.85公里,总投资171.8亿元,两条线路全部为地下线路。其中一号线全长22.05公里,设18座车站,计划工期54个月,2005年11月开工,每公里平均造价4.1亿元。
与沈阳同样处于兴奋中的还有杭州、哈尔滨和成都。在经历了2002年全国各城市地铁的立项问题被冻结后,这4家省会城市终于拿到加入“地铁俱乐部”的通行证。

几十年的地铁梦
沈阳的“地铁梦”可以上溯到1965年。当年,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沈阳开始计划修建地铁工程,并在大东区第一钢厂破土动工。然而,随着“文革“的开始,沈阳地铁项目搁浅。
沈阳地铁指挥部的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当时更多考虑的是军事目的和战备需要,那个年代根本没有交通压力。
1969年,北京地铁开始建设,中国第一轮地铁建设热潮开始,北京、上海等地铁线路相继开通,刺激了其他城市的地铁冲动。
1990年代初,沈阳市重新启动了新一轮的地铁筹建工作。1992年4月,国家批准对沈阳轻轨一期工程立项,第二年,国家计委通过了项目可研性报告。
1995年,沈阳“地铁梦”再次被打破。当年国务院发布名为《暂停审批快速轨道交通项目的通知》,除京、沪、穗在建地铁项目继续施工外,其余城市一律暂停对外签约和审批立项、开工。
《通知》出台的主要原因还是资金问题。有关资料显示,当时,广州、上海、北京建成的3条地铁线,由于采用了大量的进口机车设备,综合平均造价达到了每公里6亿-8亿元人民币,高出了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地铁工程的平均水平。
但1998年开始,沈阳市又开始了筹建地铁的新一轮“冲刺”。沈阳市恢复地铁筹建工作,编制完成了《沈阳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并纳入《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年底,沈阳再次向国家提出地铁立项申请,2001年1月,项目研究报告通过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专家评审,2002年9月,通过国家发改委初审。
“如果没有随后国家的宏观调控,沈阳的地铁可能早就通车了。”沈阳市发改委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说。
与沈阳一样,虽然1995年地铁项目立项暂停批准,但是各地并没有由此停下脚步。到2002年底,全国已开工建设地铁的就有天津、大连、深圳、南京等10多个城市;正式提出希望建设地铁的有成都、杭州、沈阳、西安、哈尔滨、青岛、苏州等。
“全国各地都争着上地铁,没有条件和没有必要的城市也要上。”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的一位地铁专家在采访中告诉《商务周刊》,“国务院开始重视这个问题。”
因为地铁建设高昂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当地政府的财政收入,高层担心一些城市为了“政绩工程盲目上马地铁项目,却不考虑融资和盈利问题”。2002年10月,国务院专门召开办公会议,会上决定“(地铁)立项的事情先不议,目前关键的问题是详细调查国内的地铁建设情况”。地铁立项再次进入了“冰封期”。
200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这个被称为“81号文件”的《通知》指出,一些地方出现了不顾自身财力,盲目要求建设城轨交通项目的现象。有的未经国家审批,擅自新上城轨交通项目;有的盲目攀比,建设标准偏高,造成投资浪费;有的项目资本金不足,债务负担沉重,运营后亏损严重。
城轨交通项目具有一次性投资大、运行费用高、社会效益好而自身经济效益差的特点,因此该文件确定了“发展城轨交通应当坚持量力而行、规范管理、稳步发展”的方针。同时,81号文件还规定申报发展地铁的城市应达到的4个基本条件: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100亿元以上,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城区人口在300万人以上,规划线路的客流规模达到单向高峰小时3万人以上。
81号文件给沈阳带来了希望。沈阳地铁指挥部的一位专家告诉记者,作为东北的中心城市,沈阳市完全符合国务院81号文件中规定的4个准入条件:沈阳市现有总人口720万,其中城区人口488.7万;2004年国内生产总值1900.7亿元;地方财政收入138.2亿元;计划中的地铁一号线一期工程和地铁二号线一期工程,单向小时客流规模分别为4.05万人次和3.8万人次。
根据81号文件要求,2003年9月沈阳市再次抓紧编制了《沈阳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并上报国家发改委,2003年10月通过中咨公司评审,次年3月通过建设部初审。
2004年10月,辽宁省政府正式向国家发改委上报《关于报请国务院批准沈阳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的请示》。 今年7月26日,国家发改委将这一规划报国务院审批,8月6日,规划获得正式批准。
8月19日,一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审批沈阳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请示的通知》由省发改委正式批转沈阳市政府。
“国务院批准沈阳市地铁规划就标志工程已经立项。”辽宁省发改委投资处的一位官员在电话中告诉《商务周刊》,“接下来的工作是把地铁可研性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送交国家发改委审批。”

通行证的新门槛
国务院放松地铁项目审批,是从今年年初开始的。今年6月6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审批杭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请示的通知》,这是自2003年9月国务院暂缓审批地铁项目以来,颁发的第一张“准生证”,此后的6月和8月,同样是10多年来反复申请立项的哈尔滨与成都地铁工程也获得了国务院审批通过。
两个多月里,中国4大城市先后获准加入“地铁俱乐部”,有媒体指出,这是中国城市地铁项目审批开闸的先兆,中国有可能迎来地铁建设的第三次浪潮。
对于政府重新放开地铁项目的原因,国家发改委规划司的一位官员透露,经过国家宏观调控,经济形势已经基本平稳;近年来,我国鼓励发展私人汽车带来的问题日益暴露,道路使用明显不足;再加上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急剧膨胀,这一切都使得发展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迫在眉睫。“中央政府认为目前杭州、沈阳等城市已经具备条件建设地铁,接下来还可能会有些城市获得通过。”但他强调,“国家也会考虑避免再次出现跟风和盲目。”
其实,国务院81号文件也对包括地铁在内的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做了充分肯定,认为近年来,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在我国得到较快发展,部分特大城市相继建成了一批项目,使城市交通状况有了明显改善,对充分发挥城市功能,改善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记者了解到,在即将出台的“十一五”综合交通体系发展规划中,城市轨道交通是优先考虑的领域。从全国看,越来越多的城市把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列入计划。根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沙梦麟教授估计,目前全国约有20座城市拟订了轨道交通的发展规划,全国规划的轨道交通线计有2200公里左右。按“十五”期间已做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线路计算,有523.62公里的轨道交通工程需要上马建设。但这也意味着,若按单位公里造价7亿人民币计算,尚需建设资金为3665亿元有余。这笔投资对国家来说,无论是贷款还是集资都不是一个小数额。若以2200公里的线路建设所需资金,更是一笔巨额投资。
沈阳先期建设的地铁一、二号线一期工程总投资为171.8亿元,作为沈阳城建史上投资最大的项目,其投融资模式和政府财政支撑能力从一开始就受到广泛关注。辽宁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沈阳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林木西认为,地铁因其代表巨大的公共利益,而且建设费用太高,世界各国的政府都在地铁的投融资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即通过政府投融资体系直接为地铁建设提供资金。沈阳市政府似乎对此很有信心。该市常务副市长赵长义公开表示,沈阳市财政有能力承担地铁建设费用。
他介绍说,沈阳GDP到2010年将达到4424亿元,在这几年建设期间,保守估计可累计实现财政收入2592亿元,按这个数字,沈阳市财政完全有能力负担。
据记者在沈阳所知,外资已基本被排除在外,沈阳地铁1、2号线一期工程项目资本金85.9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0%,由沈阳市财政的城建专项资金解决,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据称国家开发银行非常支持沈阳地铁建设项目,准备为沈阳提供47.4亿元贷款,目前相关报告已经上交国家发改委。
和沈阳市一样,前后获批的杭州、哈尔滨和成都地铁项目投资额也都在百亿元以上。根据杭州市发改委编制的《杭州生态市建设规划重点工程项目》目录显示,全长52公里的地铁1号线投资总额达152亿人民币,而整个杭州地铁项目预计需要建设资金约1000亿元。
根据哈尔滨市地铁规划,将用10年时间在哈市打造地铁一号线和三号环线,全长45.53公里,估算总投资163亿元。成都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高层也透露说,成都1、2号线计划分三期实施,估算总投资为197.2亿元人民币。

本文共2页,当前在第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内容来源:商务周刊    网站编辑:Webmaster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文章推荐
图片文章
本页文章相关内容列表

·一场“草率”的铁路改革


杂志简介 | 杂志订阅 | 网站服务 | 邮件订阅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3-2006《商务周刊》 京ICP备05029305号